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植物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 一、运输要求 1. 所有输往中国的智利新鲜水果必须经过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。 2. 运输工具需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,确保不携带土壤和其他杂质。 二、途中处理 3. 在运输过程中发现地中海实蝇的货物,必须立即进行退运或销毁处理。 三、冷处理指标 4. 智利官方植物检疫部门需按照中方要求出具冷处理证明。 5. 冷处理温度应保持在-2℃至0℃之间,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8天。 6. 处理记录和结果须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验证。 四、标签标识 7. 输入中国的智利鲜食水果必须随附中文标签,内容包括: - 品名 - 产地 - 生产日期 - 批准编号 - 输出国家或地区名称 五、其他要求 8. 进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体系。 9. 及时向海关提供相关检疫证书和检测报告。 请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告原文: [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植物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.doc](链接) 注:转载请注明来源"海关发布" 监制:陶永 审校:包滢晖 编辑:代俊 美术编辑:卫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