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植物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 一、主要要求 (一)输华智利鮮食水果需在地中海实蝇管制区域内生产、包装,并采取有效的检疫处理措施。 (二)允许输入的水果种类包括: 1. 葡萄 2. 樱桃 3. 李子 4. 核桃 (三)包装要求: - 输华水果必须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干净、新的材料进行包装。 - 包装上需有可追溯的标识信息。 二、监管措施 1. 证书要求:每批输华水果须随附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。 2. 检疫处理: - 在地中海实蝇管制区内的加工设施中进行处理 - 确保达到规定的冷处理指标 三、技术规范 1. 冷处理操作程序(见附件2) 2. 冷处理温度和时间要求(见附件3) 四、公告信息 发布机构: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:2026年10月29日 下载链接: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植物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.doc 注:本文版权归"海关发布"所有,转载请注明来源。 校对:包滢晖 编辑:代俊 美编:卫昊